| 昨日,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局長陳元春表示,對于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情況,勞動保障部門將進行引導和關注,如果確實有勞動者與單位協商后既不能休假又不能享受到休假工資報酬的,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監察部門將進行處理。
對于大額醫保,去年年底我市已發布了《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按照起付標準不同,報銷分三段累進補償,報銷比例分別為40%、50%、60%,全年最高可補償20萬元。并且將參保人員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的時間提前到了去年1月1日起,讓以前患病沒有想到可以享受大病醫保的參保人員也能享受到。
“今年市人社局還將重點完善職工個人繳費辦法和調整大額醫療保險起付標準。”陳元春介紹,城鎮職工醫保的大病醫保規定已實施多年,其中個人繳費規定是2元,現在已不能滿足職工大病醫保的需要,不能保證大病醫保的收支平衡,因此需要上調繳費標準。而繳費標準上調多少,費用是由單位還是職工個人繳納等具體內容的制定,將是他們的工作重點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