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30種重點消費品,開展了質量提升專項監督抽查。其中,抽取了鄭州、開封、洛陽、鶴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南陽、商丘、信陽、濟源、駐馬店等13個省轄市和鞏義市77家企業生產的119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產品,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 GB/T 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 干法復合、擠出復合》、QB/T 1871-1993《雙向拉伸尼龍(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復合膜、袋》、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裝袋》、GB/T 4456-2008《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8946-2013《塑料編織袋通用技術要求》、QB/T 1868-2004《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飲料瓶》、QB 2357-1998《聚酯(PET)無汽飲料瓶》、QB/T 2665-2004《熱罐裝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 2460-1999《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GB 18006.1-2009《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及《2017年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產品質量提升河南省專項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產品的拉斷力(拉伸強度、拉伸負荷)、斷裂伸長率、熱合強度、剝離力、抗擺錘沖擊能、氧氣透過量、水蒸氣透過量、耐壓性能、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內壓力、溶劑殘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標、蒸發殘渣-4%乙酸、蒸發殘渣-正己烷、蒸發殘渣-65%乙醇、蒸發殘渣-蒸餾水、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脫色試驗(三項)、游離酚、乙醛含量、銻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抽樣檢驗,118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批次PS蓋子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要求,涉及到脫色試驗-浸泡液項目。 |